沪ICP备案号的网站务必于4月底前完成公安备案!备案网址:beian.gov.cn
4月25日做最后一批清查,未进行公安备案的网站将采取相应技术措施,届时会影响网站访问。
上海各区公安备案流程已做最新优化,均可在较短时间内备案完成,请尽快完成。
如网站已经停止使用,可以联系我司进行关闭即可。
网络安全法即将实施,请网站开办者务必重视网站的公安备案工作,否则将依法处理,影响重大。
相关说明:
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第33号令)第十二条规定,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之后,需在网站开通30日内到公司实际经营地或个人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。如未办理公安备案手续,请尽快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(www.beian.gov.cn)提交公安备案申请。如需咨询公安备案事宜请联系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,联系电话附后。
如您备案属地为上海,请您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尽快办理网站公安备案,如超过30日未办理的,将依据法律法规落实相关处置措施,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重要▲▲ 网站公安备案对象:备案号为沪ICP备XXX的 上海市的公司或个人网站
在备案号成功通过的30日内,到www.beian.gov.cn 进行公安备案信息登记
如需协助请及时联系我司,电话:021-55156026.18018636376
网策
2017年4月7日